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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氨酸维B12颗粒

  • 生产企业: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1023019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上海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PET/Al/PE复合膜袋装:每袋10g,每盒10袋。

  • 规格:

    每g含:盐酸赖氨酸30mg,维生素B12 1.5μg,肌醇5mg

  • 生产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赵重路217号

  • 批准日期:

    2015-04-09

  • 药品本位码:

    86900804001282

  • 【品牌】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暂定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赖氨酸是维持机体平衡的8种必需氨基酸之一,能促进蛋白质的合成与代谢,有促进人体生长发育及智力发育的作用。肌醇能促进肝中脂肪的代谢:维生素B12参与体内甲基四氢叶酸转变为四氢叶酸的过程;维生素B12缺乏与叶酸缺乏所致贫血的血细胞形态学异常基本相似,二药可相互纠正血象的异常。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本品能加速儿童生长发育、增进食欲。消除异食癖。有助于大脑发育和提高智力。有抗贫血、增强体质和抗病的功效。

  • 按推荐剂量服用,少有不良反应。

  • 贫血,贫血

  • 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 肌醇为葡萄糖同分异构体。

  • 【贮藏】

    遮光、密闭保存。

    【执行标准】

    WS-10001-(HD-1392)-2003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1~5岁,一次5g(半袋),一日1~2次;6~12岁,一次10g(1袋),13岁以上10~20g(1~2袋),一日2~3次;温开水冲服(或遵医嘱)。

    【性状】

    本品为颗粒剂;味香甜。

  • 能加速儿童生长发育、增进食欲。详细内容见【适应症】和【用法用量】。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应避免与氯霉素合用,否则可抵消维生素B12具有的造血反应。
    2.维生素C在体外试管中可破坏维生素B12。曾有志愿者长期服用大量维生素C,每次1g,一日3次,共3年,发现血清维生素B12浓度降低。故维生素B12缺乏的患者不宜大量摄入维生素C。
    3.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对氨基水杨酸类,抗惊厥药如苯巴比妥、苯妥英钠、扑米酮或秋水仙碱等,可以减少维生素B12从肠道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