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酚麻美敏口服溶液

  • 生产企业: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商品名:

    泰诺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80014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上海

  • 剂型:

    口服溶液剂

  • 包装:

    塑料瓶装,并备有塑料刻度量杯。100毫升/瓶。

  • 规格:

    每毫升含:对乙酰氨基酚32mg,盐酸伪麻黄碱3mg,氢溴酸右美沙芬1mg,马来酸氯苯那敏0.2mg 每瓶100ml

  • 生产地址:

    上海市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绿春路139号

  • 批准日期:

    2015-08-03

  • 药品本位码:

    86900734000164

  • 【品牌】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3年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药物过量】

    服用过量可导致激动、震颤、坐立不安、失眠等中枢兴奋作用,心动过速、高血压、苍白、瞳孔扩大、高血糖和尿潴留。

    【药物毒理】

    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盐酸伪麻黄碱能选择性收缩上呼吸道血管,消除鼻黏膜充血,减轻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氢溴酸右美沙芬能抑制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可消除或减轻因感冒引起的流泪,流涕,喷嚏等过敏症状。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过敏性及疾病及花粉症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小儿流行性感冒,流行性感冒,头痛,感冒,小儿流行性感冒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抑郁症及哮喘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7.运动员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遮光、密闭保存。

    【执行标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试行)WS-106(X-093)-2002

    【作用类别】

    本品为感冒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体重(千克)用量(毫升/次)
    2-312-142.5-3.5
    4-616-204-5.5
    7-922-266
    10-1228-328
    次数:若症状不缓解,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性状】

    本品为红色的澄清液体。

  •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同用,可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本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解痉药(如颠茄)、酚妥拉明、洋地黄苷类并用。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