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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贝枇杷颗粒

  • 生产企业:

    石药控股集团河北永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5471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河北石家庄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复合膜;10袋/盒。

  • 规格:

    每袋装3g

  • 生产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城东向阳街

  • 批准日期:

    2015-07-03

  • 药品本位码:

    86902683001407

  • 【品牌】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药物过量】

    【药物毒理】

    1.本方由10味药物组成,主治肺燥之咳嗽、痰多、胸闷、咽喉痛痒、声音沙哑等症。
    2.川贝母为主药,具有清热润肺、祛痰止咳之效。
    3.辅以枇杷叶清肺降气、止咳和胃,桔梗利咽祛痰,陈皮理气化痰,水半夏燥湿化痰。佐以北沙参养阴润肺,五味子致肺润操止咳,款冬花、杏仁水润肺化痰、止咳平喘。
    4.使以薄荷脑,利咽止咳。
    5.诸药合用,使其气顺则火降,热清则痰自消,痰消则火无附,诸症自可解除。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 清热宣肺,化痰止咳。用于感冒咳嗽。

  • 尚不明确。

  • 清热宣肺,化痰止咳,感冒咳嗽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风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咯痰不爽,痰粘稠或稠黄,常伴有鼻流黄涕,口渴,头痛,恶风,身热。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保存。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3克,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