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赤丸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2020398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丸剂(大蜜丸)
- 包装:
盒装,每盒每丸重3g
- 规格:
每丸重3g
- 生产地址:
天津开发区第十大街21号
- 批准日期:
2015-04-30
- 药品本位码:
86900960000419
国药准字Z12020398
中药
丸剂(大蜜丸)
盒装,每盒每丸重3g
每丸重3g
天津开发区第十大街21号
2015-04-30
86900960000419
OTC甲类
医保乙类
否
24个月
国产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本品清热泻火,利尿通便。用于火热内盛所致的口舌生疮、咽喉疼痛、心胸烦热、小便短赤、大便秘结。
尚不明确。
慢性咽炎,便秘,尿路感染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在阴凉处保存。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周岁以内小儿酌减。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