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颗粒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3003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9g*10袋/盒
- 规格:
每袋装9g(无蔗糖)
- 生产地址:
河南省鹿邑县玄武经济开发区
- 批准日期:
2015-07-16
- 药品本位码:
86903022000464
国药准字Z20023003
中药
颗粒剂
9g*10袋/盒
每袋装9g(无蔗糖)
河南省鹿邑县玄武经济开发区
2015-07-16
86903022000464
处方药
医保甲类
否
24个月
国产
孕妇禁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清热解毒,养阴生津,泻火。本品用于风热型感冒。
头晕,呕吐。
风热型感冒,风热型感冒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本品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咽痛,口干或渴,咳嗽痰黄。
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6.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
口服。一日3次,一次1~2袋。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