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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糜蛋白酶

  • 生产企业:

    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1022112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上海

  • 剂型:

    注射剂(冻干粉针剂)

  • 包装:

    2毫升管制瓶,每盒2瓶。

  • 规格:

    4000单位

  • 生产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1317号

  • 批准日期:

    2015-06-09

  • 药品本位码:

    86900651000698

  • 【品牌】

    注射用糜蛋白酶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本品具有肽链内切酶作用,使蛋白质大分子的肽链切断,成为分子量较小的肽,或在蛋白分子肽链端上作用.使分出氨基酸。本品尚有脂酶作用,使某些脂水解。因此可消化脓液、积血、坏死组织,起创面净化、消炎、消肿作用。此外.尚能松弛睫状韧带及溶解眼内某些组织的蛋白结构。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的消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炎症,以减少局部分泌和水肿。急性虹膜睫状体炎

  • (1)肌内注射偶可致过敏性休克,用前应先做皮肤过敏试验。

  • 蛋白,脓性分泌物,消化,眼科,手术,松弛,韧带

  • 不满20岁的眼病病人或玻璃体液不固定的创伤性白内障病人忌用,因可导致玻璃体液丧失。

  • (1)本品不可静脉注射。

  • 【贮藏】

    遮光,密闭,在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用前将本品以氯化钠注射液适量溶解。
    1.肌内注射一次4000单位
    2.眼科注入后房一次800单位,3分钟后用氯化钠注射液冲洗前后房中遗留的药物。

    【性状】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不能与青霉素合用,不能与肾上腺素、过氧化氢配伍。

    (2)对本品引起的青光眼症状,于术后滴入β受体阻滞药(如噻吗洛尔),或口服碳酸酐酶抑制剂(如乙酰唑胺),可望得到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