鸢都感冒颗粒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1022332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15g*9袋/盒
- 规格:
每袋重15克
- 生产地址:
重庆市涪陵区鹤凤大道26号
- 批准日期:
2015-09-15
- 药品本位码:
86900972000292
国药准字Z51022332
中药
颗粒剂
15g*9袋/盒
每袋重15克
重庆市涪陵区鹤凤大道26号
2015-09-15
86900972000292
OTC甲类
非医保
否
36个月
国产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本品清热解表,宣肺止咳。用于风热感冒,头身疼痛,发热恶寒,咽痛咳嗽。
尚不明确。
风热感冒,风热感冒
忌食辛辣食物。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置阴凉处.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