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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咳宁颗粒

  • 生产企业:

    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5519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湖北宜昌

  • 剂型:

    颗粒剂

  • 规格:

    每袋装2g

  • 生产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西坝路50号

  • 批准日期:

    2015-09-30

  • 药品本位码:

    86901833001564

  • 【品牌】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药物过量】

    【药物毒理】

    镇咳宁颗粒中桔梗的毒性研究:
    1.桔梗中的桔梗皂甙有溶血作用,不能用于注射,口服后在消化道水解破坏,即无溶血作用。给小鼠皮下注射,最小致死量为770mg/kg。
    2.小鼠灌胃桔梗煎剂的半数致死量为24g/kg,兔灌胃该品煎剂40/kg,于24小时内5兔全部死亡,剂量为20/kg时,则全部存活,桔梗皂甙有很强的溶血作用,其溶血指数与来源产地和生长年限、采集时间、加工方法等而异,从1:100到1:1000不等,韧皮部的溶血作用为本质部的4.4-6.5倍,不去皮的桔梗溶血作用略大于去皮桔梗。因此桔梗不可注射给药。
    3.小鼠皮下注射的最小致死量为770mg/kg。粗桔梗皂甙灌胃小鼠和大鼠的半数致死量分别为420mg/kg和人于800mg/kg,皮下注射分别为22.3mg/kg和14.1mg/kg。灌胃大剂量桔梗皂甙,可反射性兴奋呕吐中枢,可引起恶心、呕吐。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镇咳祛痰。用于伤风咳嗽,支气管炎,哮喘等。

  • 尚不明确。

  • 伤风咳嗽,支气管炎,哮喘,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

  • 1.对盐酸麻黄碱及其他拟交感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甲状腺机能亢进、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等患者禁用。

  • 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冠心病、心绞痛和甲状腺机能亢进者慎用。

  • 【贮藏】

    密封,阴凉干燥处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4g,一日3次。

    【性状】

  • 1.与肾上腺皮质激素合用,本品可增加它们的代谢清除率,须调整皮质激素的剂量。
    2.尿碱化剂,如制酸药、钙或镁的碳酸盐、枸橼酸盐、碳酸氢钠等,影响本品在尿中的排泄,增加本品的半衰期,延长作用时间,特别是如尿保持碱性几日或更长,患者大多数致麻黄碱中毒,本品用量应调整。
    3.与α受体阻滞药如酚妥拉明、哌唑嗪、妥拉唑林以及酚噻嗪类药合用时,可对抗本品的加压作用。
    4.与全麻药如氯仿、氟烷、异氟烷等同用,可使心肌对拟交感胺类药反应更敏感,有发生室性心律失常危险,必须同时用,本品用量应减小。
    5.与三环类抗抑郁药如马普替林同用时,降低本品的加压作用。
    6.与洋地黄苷类合用,可致心律失常。
    7.与麦角新碱、麦角胺或缩宫素同用,可加剧血管收缩,导致严重高血压或外周组织缺血。
    8.与多沙普仑(doxapram)同用,两者的加压作用均可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