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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黄口服液

  • 生产企业:

    山东福牌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50076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山东

  • 剂型:

    口服液

  • 包装:

    10mlx6支/盒

  • 规格:

    每支装10毫升

  • 生产地址:

    山东省平阴县城振兴大街

  • 批准日期:

    2015-03-20

  • 药品本位码:

    86904087000086

  • 【品牌】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参考文献。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参考文献。

  • 清热解表。用于轻、中型风热感冒引起的发热,周身不适,头痛目眩,咽喉肿痛。

  • 偶有腹泻。

  • 轻型风热感冒,中型风热感冒,发热,周身不适,头痛目眩,咽喉肿痛,周身不适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ml,一日3次,或遵医嘱。

    【性状】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