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青龙合剂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2021424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合剂
- 包装:
玻璃瓶,每瓶装100毫升。
- 规格:
每瓶装100ml
- 生产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西坝路50号
- 批准日期:
2015-09-30
- 药品本位码:
86901833000925
国药准字Z42021424
中药
合剂
玻璃瓶,每瓶装100毫升。
每瓶装100ml
湖北省宜昌市西坝路50号
2015-09-30
86901833000925
OTC甲类
非医保
否
36个月
国产
本品解表化饮,止咳平喘。本品用于风寒水饮,恶寒发热,无汗,喘咳痰稀。
尚不明确。
流行性感冒,外感风寒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禁服。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内热咳喘及虚喘者不适用。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9.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本品为棕黑色的液体;气微香,味甜、微辛。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