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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青龙合剂

  • 生产企业:

    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2021424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湖北宜昌

  • 剂型:

    合剂

  • 包装:

    玻璃瓶,每瓶装100毫升。

  • 规格:

    每瓶装100ml

  • 生产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西坝路50号

  • 批准日期:

    2015-09-30

  • 药品本位码:

    86901833000925

  • 【品牌】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药物过量】

    【药物毒理】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 本品解表化饮,止咳平喘。本品用于风寒水饮,恶寒发热,无汗,喘咳痰稀。

  • 尚不明确。

  • 流行性感冒,外感风寒

  •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禁服。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内热咳喘及虚喘者不适用。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9.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性状】

    本品为棕黑色的液体;气微香,味甜、微辛。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