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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曲普利啶胶囊

  • 生产企业: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英文名称:

    Triprolidine Hydrochloride Capsules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0628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广东中山

  • 剂型:

    胶囊剂

  • 包装:

    铝塑铝包装,2.5毫克,每小盒20粒。

  • 规格:

    2.5mg

  • 生产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嘉联路12号

  • 批准日期:

    2015-05-13

  • 药品本位码:

    86900600000649

  • 【品牌】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具有抗组胺、抗胆碱及镇静作用。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用于治疗各种过敏性疾患,包括过敏性鼻炎、荨麻疹、过敏性结膜炎、皮肤瘙痒症等。

  • 本品偶有恶心、倦乏、口干、轻度嗜睡等不良反应,减量或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过敏性结膜炎,过敏性结膜炎

  • 急性哮喘发作期内的患者、早产儿及新生儿、哺乳期妇女均禁用。

  • 1.眼内压增高、闭角型青光眼、甲状腺功能亢进、血管性疾患及高血压、支气管哮喘、前列腺增生、膀胱颈阻塞、消化道溃疡及12岁以下儿童,均需慎用。2.孕妇、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保存。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本品为抗过敏类非处方药药品。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每次2.5毫克~5毫克(1~2粒),每日2次。

    【性状】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孕妇、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1.服药期间不可同时服用单胺氧化酶(MAO)抑制药,中枢性镇静或催眠药及含有酒精的饮品。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