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炎宁颗粒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83150
- 产品类别:
中药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4g*24袋/盒
- 规格:
每袋装16g;每袋装4g(无蔗糖 相当于原药材13g)
- 生产地址:
成都市郫都区成灌西路999号
- 批准日期:
2014-08-13
- 药品本位码:
86902278000242;86902278000136
-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2278000242[每袋装4g(无蔗糖 相当于原药材13g)];86902278000136[每袋装16g]
国药准字Z10983150
中药
颗粒剂
4g*24袋/盒
每袋装16g;每袋装4g(无蔗糖 相当于原药材13g)
成都市郫都区成灌西路999号
2014-08-13
86902278000242;86902278000136
86902278000242[每袋装4g(无蔗糖 相当于原药材13g)];86902278000136[每袋装16g]
OTC乙类
非医保
否
国产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外感风热﹑内郁化火所致的风热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口苦咽干,咳嗽痰黄,尿黄便结;急性咽炎﹑急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尚不明确。
感冒,急性咽炎,急性支气管炎,风热,发热,风热
尚不明确。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7.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保存.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2~4次;或遵医嘱。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