枸橼酸钾颗粒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7943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1.46g:2g*10袋
- 规格:
1.46g/2g
- 生产地址:
吉林省洮南市兴业路2777号
- 批准日期:
2015-11-17
- 药品本位码:
86903413000301
国药准字H20067943
化学药品
颗粒剂
1.46g:2g*10袋
1.46g/2g
吉林省洮南市兴业路2777号
2015-11-17
86903413000301
恒和
处方药
医保甲类
否
36个月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本品为补钾剂。钾离子为维持细胞新陈代谢、细胞内渗透压和酸碱平衡、神经冲动传导、肌肉收缩、心肌收缩所必需。
尚不明确。
用于防治各种原因引起的低钾血症。
1.口服可有异味感及胃肠道刺激症状,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在空腹、剂量较大
及原有胃肠道疾病者更易发生。
2.高钾血症。应用过量或原有肾功能损害时易发生,表现为软弱、乏力、手足口唇麻木、不明原因的
焦虑、意识模糊、呼吸困难、心率减慢、心律失常、传导阻滞、甚至心脏骤停。心电图表现为高而尖
的T波、并逐渐出现P-R间期延长、P波消失、QRs波变宽、出现正弦波。
低钾血症
伴有少尿或氮质血症的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未经治疗的阿狄森氏病(Addisonsdisease)、急性脱水、中暑性痉挛、无尿、严重心肌损害、家族性周期性麻痹和各种原因引起的高血钾患者。
1.用药期间注意复查血钾浓度。
2.排尿量低于正常水平的患者慎用。
3.餐后服用以避免本品盐类缓泻作用。
4.服用本品时应当用适量液体冲服,防止摄入高浓度钾盐制剂而产生对胃肠损伤的作用。
密封,在阴凉(不超过20℃)干燥处保存。
WS1-(X-518)-2003Z
口服,一次1-2袋,一日3次,用温开水溶解后服用。
本品为乳黄色颗粒,味酸甜,略带咸味,有果香,水中可溶。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1.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尤其是具有较明显盐皮质激素作用者、肾上腺盐皮质激素和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因能促进尿钾排泄,合用时降低钾盐疗效。
2.抗胆碱能药物能加重口服钾盐尤其是氯化钾的胃肠道刺激作用。
3.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加重口服钾盐的胃肠道反应。
4.合用库存血(库存10日以下含钾30mmol/L,库存10日以上含钾65mmol/L)、含钾药物和保钾利尿药时,发生高钾血症的机会增多,尤其是有肾损害者。
5.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和环孢素A能抑制醛固酮分泌,尿钾排泄减少,故合用时易发生高钾血症。
6.肝素能抑制醛固酮的合成,尿钾排泄减少,合用时易发生高钾血症。另外,肝素可使胃肠道出血机会增多。
7.缓释型钾盐能抑制肠道对维生素B12的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