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首安神颗粒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B20020793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10g*6袋*2盒/盒
- 规格:
每袋装10g
- 生产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73号
- 批准日期:
2015-10-08
- 药品本位码:
86902519000185
国药准字B20020793
中药
颗粒剂
10g*6袋*2盒/盒
每袋装10g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73号
2015-10-08
86902519000185
OTC甲类
非医保
否
24个月
国产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滋补肝肾,健脾益气,养心安神。用于肝肾不足、心脾两虚所致的头晕耳鸣,神疲乏力,健忘,失眠多梦,纳差食少。
尚不明确
肾虚,眩晕,肝肾不足,心脾两虚,肾虚
糖尿病患者禁服。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闭保存。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两周为一疗程。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