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咳宝片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00030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 包装:
0.35g*12片*3板/盒
- 规格:
每片重0.35g
- 生产地址:
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长兴路9、11号
- 批准日期:
2015-03-19
- 药品本位码:
86900341000595
国药准字Z10900030
中药
0.35g*12片*3板/盒
每片重0.35g
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长兴路9、11号
2015-03-19
86900341000595
特一
OTC甲类
非医保
否
24个月
国产
孕妇、婴儿及哺乳期妇女忌服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本品宣肺祛痰,止咳平喘。本品用于外感风寒所致的咳嗽、痰多清稀、咳甚而喘;慢性支气管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尚不明确。
风寒,慢性支气管炎,上呼吸道感染,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
孕妇﹑婴儿及哺乳期妇女忌服。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服药期间不宜再受风寒。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肺热、肺燥之干咳及咳痰带血者慎用。
5.该药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7.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10.如需连续疗程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11.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该药品不宜长期服用。
12.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3.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4.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6.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置阴凉处。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本品连服七日为一疗程,可以连续服用三至五个疗程。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黑色;味微苦、咸。
孕妇、婴儿及哺乳期妇女忌服
尚不明确。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