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食十味丸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5021786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丸剂(水丸)
- 规格:
每10粒重2g
- 生产地址:
内蒙古乌兰浩特市联胜街安全巷65号
- 批准日期:
2015-04-15
- 药品本位码:
86903931000906
国药准字Z15021786
中药
丸剂(水丸)
每10粒重2g
内蒙古乌兰浩特市联胜街安全巷65号
2015-04-15
86903931000906
处方药
非医保
否
36个月
国产
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1.抗溃疡:消食十味丸具有抗应激性溃疡发生的作用。
2.排除胃肠道积气:消食十味丸可使胃运动期显著延长,静止期缩短,使胃收缩波的强度明显增高,能排除胃肠道积气,加强胃的运动,胃排空率也明显加快。
3.促进消化液分泌:消食十味丸能使胃液分泌量增加30-70%,增加胃的消化能力。
4.抗炎作用:消食十味丸对角叉菜胶引起的肿胀有明显抑制作用;对蛋清及冰醋酸等致炎剂诱发的动物炎症也有很好的抗炎作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消积,祛寒性“协日”。用于消化不良,胃脘疼痛,寒性痞症,嗳气吞酸,对寒性“协日”尤为有效。
尚不明确。
消化不良,寒性痞症,寒性“协日”,胃炎,功能性消化不良,协日病,消化不良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1周症状无改善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阴凉干燥处
口服,一次9~15粒,一日1~2次。
1.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