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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福酰胺片

  • 生产企业: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Isoniazid and Rifampicin and Pyrazinamide Tablets

  • 商品名:

    费宁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0042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重庆

  • 剂型:

    片剂

  • 包装:

    15片*4板/盒

  • 规格:

    0.45g(C43H58N4O12 0.12g,C6H7N3O 0.08g与C5H5N3O 0.25g)

  • 生产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

  • 批准日期:

    2015-01-22

  • 药品本位码:

    86901003000113

  • 【品牌】

    费宁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利福平和异烟肼都可透过胎盘﹐动物实验证实可引起畸胎和死胎。人类中虽未证实有问题﹐但孕妇应避免应用﹐如确有指征应用时﹐必须充分权衡利弊。
    2.利福平和异烟肼均可通过乳汁分泌﹐虽然在人类中尚未证实有问题﹐哺乳期间应用仍应充分权衡利弊﹐如果用药则宜暂停哺乳。

    【药物过量】

    1.眼周或面部水肿、全身瘙痒、红人综合征(皮肤粘膜及巩膜呈红色或橙色)、抽搐、神志不清、昏迷等。有原发肝病者、酗酒者或同服其他肝毒性药物者可能引起死亡。
    2.药物过量的处理方法:
    ⑴停药。
    ⑵保持呼吸道通畅。
    ⑶采用短效巴比妥制剂和维生素B6静脉内给药。维生素B6剂量为每1mg异烟肼用1mg维生素B6,如服用异烟肼的剂量不明,可给予维生素B65g,每30分钟一次,直至抽搐停止,患者恢复清醒。继以洗胃,洗胃应在服用该品后的2~3小时内进行,洗胃后给予活性炭糊,以吸收胃肠道内残余的该品;有严重恶心呕吐者给予止吐剂。
    ⑷立即抽血测定血气、电解质、尿素氮、血糖等。
    ⑸立即静脉给予碳酸氢钠,纠正代谢性酸中毒,需要时重复给予。
    ⑹采用渗透性利尿药,并在临床症状已改善后继续应用,促进该品排泄,预防中毒症状复发。
    ⑺严重中毒患者应及早配血,做好血液透析的准备,不能进行血液透析时,可进行腹膜透析,同时合用利尿药。
    ⑻严重肝功能损害达24~48小时以上者,可考虑进行胆汁引流,以切断利福平的肝肠循环

    【药物毒理】

    三者合用可显著加强抗菌活性,提高对结核病的疗效,并且延缓耐药性的产生。利福平与依赖于DNA的RNA多聚酶的β亚单位牢固结合,抑制细菌RNA的合成,防止该酶与DNA连接,从而阻断RNA转录过程,使DNA和蛋白的合成停止。异烟肼的作用机制可能是抑制敏感细菌分枝菌酸的合成而使细胞壁破裂。
    药代动力学:空腹口服该品吸收完全,吸收后广泛分布于全身各组织和体液中,能通过血-脑脊液屏障和胎盘屏障。异烟肼的蛋白结合率为0%~10%,利福平的蛋白结合率为80%~91%,吡嗪酰胺的蛋白结合率为10%~20%。主要在肝脏中代谢。异烟肼和吡嗪酰胺主要经肾脏排泄,利福平主要经胆和肠道排泄,异烟肼和利福平亦可经乳汁排出。正常志愿者的药代动力学研究显示,该品的三种组分无论是以各自剂量同时服用还是以复方制剂服用,其生物利用度相仿。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 本品适用于结核病的初治和非多重性耐药的结核病患者的2个月强化期治疗。

  • 1.消化道反应最为多见,口服本品后可出现畏食﹑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
    2.肝毒性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应,在疗程最初数周内,少数患者可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肝肿大和黄疸,大多为无症状的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在疗程中可自行恢复,老年人﹑酗酒者﹑营养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异常者较易发生。不良反应表现为食欲不佳﹑异常乏力或软弱﹑恶心或呕吐(肝毒性的前驱症状)及深色尿﹑眼或皮肤黄染(肝毒性)。
    3.变态反应包括发热﹑多形性皮疹﹑淋巴结病﹑脉管炎﹑紫癜﹑哮喘﹑过敏性休克等。大剂量间歇疗法后偶可出现"流感样症候群",表现为畏寒﹑寒战﹑发热﹑不适﹑呼吸困难﹑头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发生频率与剂量大小及间歇时间有明显关系。偶可发生急性溶血或肾功能衰竭,目前认为其产生机制属过敏反应。
    4.神经系统毒性、周围神经炎多见于慢乙酰化者,并与剂量有明显关系。较多患者表现为步态不稳﹑麻木针刺感﹑烧灼感或手脚疼痛。此种反应在铅中毒﹑动脉硬化﹑甲亢﹑糖尿病﹑酒精中毒﹑营养不良及孕妇等较易发生。每日服用维生素B610~50mg可以预防或缓解症状。其他毒性反应如兴奋﹑欣快感﹑失眠﹑丧失自主力﹑中毒性脑病或中毒性精神病则均属少见,视神经炎及萎缩等严重毒性反应偶有报道。
    5.血液系统可有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贫血﹑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等。
    6.可引起活动性痛风﹑关节痛。
    7.其他如凝血酶原时间缩短﹑头痛﹑眩晕﹑口干﹑高血压﹑维生素B6缺乏症﹑高血糖症﹑代谢性酸中毒﹑内分泌功能障碍等偶有报道。

  • 涎腺结核,胸壁结核,肺结核,结核,胸壁结核

  • 1.对异烟肼,吡嗪酰胺,利福平及利福霉素类抗菌药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严重不全,胆道阻塞者,儿童和3个月以内孕妇禁用。

  • 1.酒精中毒、精神病、癫痫、糖尿病、痛风、肝功能损害者慎用。3个月以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2.交叉过敏反应,对乙硫异烟胺、烟酸或其他与吡嗪酰胺、异烟肼化学结构相似的药物过敏的患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不宜应用本品。
    3.对诊断的干扰: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滞留出现假阳性;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用硫酸酮法进行尿糖测定可呈假阳性反应,但不影响酶法测定结果。
    4.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同服时有伴发黄疸死亡病例的报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情况下方可慎用,治疗开始前、治疗中严密观察肝功能变化,肝损害一旦出现,立即停药。
    5.异烟肼结构与维生素B6相似,大剂量应用时,可使维生素B6大量随尿排出,抑制脑内谷氨酸脱羧变成γ-氨酪酸而导致惊厥,同时也可引起周围神经系统的多发性病变。因此每日同时口服维生素B650~100mg有助于防止或减轻周围神经炎及(或)维生素B6缺乏症状。如出现轻度手脚发麻、头晕,可服用维生素B1或B6,若重度者或有呕血现象,应立即停药。
    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等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
    7.高胆红素血症系肝细胞性和胆汁潴留的混合型,轻症患者用药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药观察。血胆红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与胆红素竞争排泄的结果。治疗期间应严密监测肝功能变化。
    8.应用本品疗程中血尿酸常增高,可引起急性痛风发作,须进行血清尿酸测定。
    9.肝功能减退的患者除非必要,通常不宜采用本品,若使用需减少剂量。严重肾功能减退者需减量。
    10.在初治肺结核(其结核杆菌的耐药率>4%)时,可给予本品时加乙胺丁醇或链霉素,如证实该患者并无原发性耐药,可仅用本品。
    11.如疗程中出现视神经炎症状,需立即进行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
    12.慢乙酰化患者较易产生不良反应,故宜用较低剂量。
    13.服药后大小便、唾液、痰液、泪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显桔红色。

  • 【贮藏】

    遮光,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执行标准】

    糖衣:《中国药典》1977年版一部薄膜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标准YBZ07392004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深部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1.肌内注射:每0.25g用1.0ml灭菌注射用水溶解,缓慢摇匀得混悬液后,作深部肌内注射。
    2.静脉推注:0.25g至少用2.0ml灭菌注射用水溶解﹑0.75g至少用6.0ml灭菌注射用水溶解,1.5g至少用12.0ml灭菌注射用水溶解,摇匀后再缓慢静脉推注。
    3.静脉推注:2.0g和2.5g至少用18.0ml和20.0ml灭菌注射用水溶解,摇匀后滴注。
    4.一般感染:成人一次0.75g~1.5g,每8小时给药一次,5~10天为一疗程。
    5.中度感染:一次2.0g~2.5g,每8小时给药一次。
    6.重症感染或细菌性脑膜炎:一次2.0g~2.5g,每6小时给药一次。
    7.单纯性淋病:肌内注射单剂量1.5g,可分注于二侧臀部。并同时口服1g丙磺舒。
    8.预防手术感染:术前0.5~1.5小时静脉注射本品1.5g,若手术时间过长,则每隔8小时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0.75g剂量。若为开胸手术,应随着麻醉剂的引入,静注1.5g;以后每隔12小时给药一次,总剂量为6g。
    9.婴儿和儿童:按体重一日30~100mg/kg,分3~4次给药。每日最高剂量不超过6g。
    10.肾功能不全者: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的程度来调整用法与用量,推荐调整方法见下。肾功能不全的患儿,亦应参照下列方法进行调整。
    (1)肌酐清除率(ml/min)大于20时,剂量0.75~1.5g,每隔8小时。
    (2)肌酐清除率10~20之间时,剂量0.75g,每隔12小时。
    (3)肌酐清除率小于10时,剂量0.75g,每隔24小时。

    【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橙红色。

  • 本品具较大毒性,儿童不宜应用。

  • 老年患者肝功能有所减退﹐用药量应酌减。

  • 1.饮酒可致本品肝毒性发生率增加﹐增加本品代谢﹐需调整剂量﹐并密切观察患者有无肝毒性出现。
    2.对氨基水杨酸盐可影响本品的吸收﹐导致利福平血药浓度减低;如必须联合应用时﹐两者服用间隔至少6小时。
    3.本品与乙硫异烟胺或其他抗结核药合用可加重其不良反应。与其他肝毒性药合用可增加本品的肝毒性﹐宜尽量避免。
    4.氯苯酚嗪可减少利福平的吸收﹐达峰时间延迟且半衰期延长。
    5.与咪康唑或酮康唑合用可使后两者血药浓度减低﹐故本品不宜与咪唑类合用。
    6.肾上腺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盐皮质激素)、抗凝药、氨茶碱、茶碱、氯霉素、氯贝丁酯、环孢素、维拉帕米(异搏定)、妥卡尼、普罗帕酮、甲氧苄啶、香豆素或茚满二酮衍生物、口服降血糖药、促皮质素、氨苯砜、洋地黄苷类、丙吡胺、奎尼丁等与本品合用时﹐由于利福平能诱导肝微粒体酶活性﹐可使上述药物的药效减弱﹐因此除地高辛和氨苯砜外﹐在用本品前和疗程中上述药物需调整剂量。本品与香豆素或茚满二酮类合用时应每日或定期测定凝血酶原时间﹐据以调整剂量。
    7.本品可促进雌激素的代谢或减少其肠肝循环﹐降低口服避孕药的作用﹐导致月经不规则﹐月经间期出血和计划外妊娠。所以﹐患者服用本品时﹐应改用其他避孕方法。
    8.本品可诱导肝微粒体酶﹐增加抗肿瘤药达卡巴嗪(dacarbazine)、环磷酰胺的代谢﹐形成烷化代谢物﹐促使白细胞减低﹐因此需调整剂量。
    9.与地西泮(安定)合用可增加后者的消除﹐使其血药浓度减低﹐故需调整剂量。
    10.本品可增加苯妥因在肝脏中的代谢﹐故两者合用时应测定苯妥因血药浓度并调整用量。
    11.本品可增加左旋甲状腺素在肝脏中的降解、因此两者合用时左旋甲状腺素剂量应增加。
    12.本品亦可增加美沙酮、美西律在肝脏中的代谢﹐引起美沙酮撤药症状和美西律血药浓度减低﹐故合用时后两者需调整剂量。
    13.与丙磺舒合用可使利福平、吡嗪酰胺的血药浓度增高并产生毒性反应。
    14.异烟肼为维生素B6的拮抗剂﹐可增加维生素B6经肾排出量﹐易致周围神经炎的发生。同时服用维生素B6者﹐需酌情增加用量。
    15.本品不宜与其他神经毒药物合用﹐以免增加神经毒性。
    16.与环丝氨酸合用时可增加中枢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如头昏或嗜睡)﹐需调整剂量﹐并密切观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征象﹐尤其对于从事需要灵敏度较高工作的患者。
    17.本品可抑制卡马西平的代谢﹐使其血药浓度增高﹐引起毒性反应;卡马西平则可诱导异烟肼的微粒体代谢﹐使具有肝毒性的中间代谢物增加。
    18.与对乙酰氨基酚合用时﹐由于异烟肼可诱导肝细胞色素P-45o﹐使前者形成毒性代谢物的量增加﹐可增加肝毒性及肾毒性。
    19.与阿芬太尼合用时﹐由于异烟肼为肝药酶抑制剂﹐可延长阿芬太尼的作用;与双硫仑合用可增强其中枢神经系统作用﹐产生眩晕、动作不协调、易激惹、失眠等;与安氟醚合用可增加具有肾毒性的无机氟代谢物的形成。
    20.不可与麻黄碱、颠茄同时服用﹐以免发生或增加不良反应。
    21.含铝制酸药可延缓并减少异烟肼口服后的吸收﹐使血药浓度减低﹐应避免同时使用﹐或在口服制酸药前至少1小时服用本品。
    22.与别嘌醇、秋水仙碱、磺吡酮合用﹐吡嗪酰胺可增加血尿酸浓度而降低上述药物对痛风的治疗﹐应调整剂量以便控制高尿酸血症和痛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