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感冒灵胶囊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6843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胶囊剂
- 包装:
0.5gx12粒x2板/盒
- 规格:
每粒装0.5g(含对乙酰氨基酚84mg)
- 生产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新港中路赤岗北路33号
- 批准日期:
2015-04-28
- 药品本位码:
86900412000356
国药准字Z20026843
中药
胶囊剂
0.5gx12粒x2板/盒
每粒装0.5g(含对乙酰氨基酚84mg)
广东省广州市新港中路赤岗北路33号
2015-04-28
86900412000356
OTC甲类
医保乙类
否
24个月
国产
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
主要成分:金银花、五指柑、野菊花、三叉苦、南板蓝根、岗美、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等。辛凉解表,清热解毒。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本品用于风热感冒之发热,微恶风寒,头身痛,口干而渴,鼻塞涕浊,咽喉红肿疼痛,咳嗽,痰黄粘稠。
1.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2.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
3.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风热感冒,发热,微恶风寒,头身痛,口干而渴,鼻塞涕浊,咽喉红肿,咽喉红肿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2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1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15.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
1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1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密封。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两天为一疗程。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