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心口服液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B20020088
- 产品类别:
中药
- 剂型:
合剂
- 包装:
15ml*10支/盒。
- 规格:
每支装15ml
- 生产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工业区太太药业大厦
- 批准日期:
2015-06-28
- 药品本位码:
86900545000018
国药准字B20020088
中药
合剂
15ml*10支/盒。
每支装15ml
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工业区太太药业大厦
2015-06-28
86900545000018
静心
OTC甲类
非医保
否
24个月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尚不明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滋养肝肾,宁心安神。用于更年期妇女阴虚肝旺所致的烘热汗出,头晕耳鸣,烦躁,腰膝酸软,失眠多梦的辅助治疗。
尚不明确。
阴虚肝旺,更年期综合症,失眠,神经衰弱,更年期综合症
1.乳房、卵巢及子宫肿瘤患者禁用。
2.外感发热者忌服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2.感冒时不宜服用。妇科出血患者慎服。
3.伴有月经紊乱或其他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头晕症状较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置阴凉处。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2次,三周为一疗程,连续用药不超过三个疗程。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味苦、微甜。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