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滴丸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0797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滴丸剂
- 包装:
20丸*12袋
- 规格:
每丸重52mg
- 生产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开发区
- 批准日期:
2015-09-06
- 药品本位码:
86905778000026
国药准字Z20050797
中药
滴丸剂
20丸*12袋
每丸重52mg
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开发区
2015-09-06
86905778000026
OTC乙类
非医保
否
国产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消肿。用于扁桃腺炎、腮腺炎、咽喉肿痛防治传染性肝炎、小儿麻疹。
尚不明确
急性扁桃体炎,乳蛾,喉蛾,莲房蛾,扁桃腺炎,腮腺炎,咽喉肿痛防治传染性肝炎,急性扁桃体炎
尚不明确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液补性中成药。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避光密封保存
一次20~40丸,一日3次,或遵医属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