胞磷胆碱钠注射液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3609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 剂型:
注射剂
- 包装:
2ml:0.25g。
- 规格:
2ml:0.25g
- 生产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石栾大街168号
- 批准日期:
2015-11-10
- 药品本位码:
86902729000159
国药准字H19993609
化学药品
注射剂
2ml:0.25g。
2ml:0.25g
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石栾大街168号
2015-11-10
86902729000159
处方药
医保甲类
否
24个月
国产
用量过大,可有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头疼、失眠、兴奋、痉挛等症状,可减量,并对症处理。
本品为核苷衍生物,通过降低脑血管阻力,增加脑血流而促进脑物质代谢,改善脑循环。另外,可增强脑干网状结构上行激活系统的机能,增强锥体系统的机能,改善运动麻痹,故对促进大脑功能的恢复和促进苏醒,有一定作用。
注入本品可迅速进入血流,并有部分通过血脑屏障进入脑组织。其中胆碱部分在体内成为良好的甲基化供体,可对多种化合物有转甲基化作用,约有1%的胆碱可从尿中排出。
本品为辅酶。用于急性颅脑外伤和脑手术后意识障碍。
偶可发生恶心、干呕、食欲不振、头疼、失眠、兴奋、灼烧感及暂时性血压下降等症状。
出血性休克和脑病综合征,Newcastle综合征,头-面血管瘤综合征,Sturge-Weber综合征,脑三叉神经血管瘤病,脑膜瘤,脑脊膜瘤,脑膜瘤
本品对人及动物均无明显的毒性作用,对呼吸、脉搏、血压无影响,偶有一过性血压下降、失眠、兴奋及给药后发热等,停药后即可消失。
脑出血急性期不宜大剂量应用。肌注一般不采用,若用时应经常更换注射部位。
遮光,密封保存。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静脉滴注:一日0.25~0.5g,用5%或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缓滴注,每5~10日为一疗程;单纯静脉注射:每次100~200mg。肌肉注射:一日0.1~0.3g,分1~2次注射。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剂量根据病情和年龄适当增减。
本品用于震颤麻痹病人时,不宜与左旋多巴合用,否则可引起肌僵直恶化。与脑多肽合用,对改善脑功能有协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