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头健胃灵片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90592
- 产品类别:
中药
- 剂型:
- 包装:
0.38g×12片/板×2板/盒
- 规格:
每片重0.38g
- 生产地址:
长沙望城经济开发区唯罗克路18号
- 批准日期:
2014-04-08
- 药品本位码:
86904990000678
国药准字Z20090592
中药
0.38g×12片/板×2板/盒
每片重0.38g
长沙望城经济开发区唯罗克路18号
2014-04-08
86904990000678
处方药
非医保
否
24个月
国产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主要有促进溃疡愈合,保护胃肠粘膜损伤,促进胃粘膜上皮细胞的修复等作用。
1.促进溃疡愈合作用:猴头健胃灵对大鼠实验性溃疡具有明显的促进愈合作用,溃疡体积由21.6±7.1下降为3.8±0.5,较对照组缩小82.41%。
2.促进胃粘膜上皮细胞修复:对急性胃粘膜损伤模型,猴头健胃灵实验组与对照组在胃粘膜上皮细胞脱落坏死及颈粘液细胞增生方面有较大区别。表现在猴头健胃灵能促进胃粘膜上皮细胞修复,对急性胃粘膜损伤有治疗作用。
3.对大鼠胃粘膜损伤的保护作用:猴头健胃灵对高浓度酒精和去甲肾上腺素造成Shay氏鼠的粘膜损伤具有明显保护作用。给药组出血轻,溃疡面积由对照组的35.9±9.5%下降为61±1.3%,减小幅度为83.1%。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舒肝和胃,理气止痛。用于肝胃不和,胃脘胁肋胀痛,呕吐吞酸;慢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见上述证候者。
尚不明确。
肝胃不和,慢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肝胃不和
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1.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