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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母口服液

  • 生产企业:

    广西南珠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70080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广西钦州

  • 剂型:

    合剂

  • 包装:

    10ml*10支/盒

  • 规格:

    每瓶装10ml

  • 生产地址:

    广西钦州市梅园路28号

  • 批准日期:

    2015-08-05

  • 药品本位码:

    86905127000066

  • 【品牌】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药物过量】

    【药物毒理】

    动物实验结果显示,本品可缩短出血时间,增强凝血酶诱导血小板的凝集。另外,对中枢神经系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凉血止血,滋阴清热。用于月经过多、经期延长。

  • 尚不明确。

  • 功能性子宫出血,月经失调,月经失调

  • 阳虚体质者忌服。

  • 1.忌食辛辣食物。
    2.妊娠期阴道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3.糖尿病患者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月经过多,或经期延长,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5.月经过多服药5天,出血未见减少;经期延长服药10天,出血未止,均应去医院就诊。
    6.按用法用量服用,超量或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在月经将来之前或刚见红时开始服用,一次20毫升,一日2次,5天为一个疗程。

    【性状】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