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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柴颗粒

  • 生产企业:

    陕西紫光辰济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61021282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陕西宝鸡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颗粒剂/12g/盒(袋)

  • 规格:

    每袋装12g

  • 生产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宝平路14公里处

  • 批准日期:

    2015-08-27

  • 药品本位码:

    86902410001038

  • 【品牌】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均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过量】

    【药物毒理】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 本品清热,解表,止咳。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咳嗽。

  • 偶见恶心、呕吐、失眠、头痛、头晕眼花等。

  • 新生儿肺不张,新生儿原发性肺膨胀不全,肺萎陷,小儿发烧,流行性感冒,感冒,叶间裂移位,咳嗽

  • 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避光,置阴凉干燥处。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4次。

    【性状】

  •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