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化毒胶囊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9980133
- 产品类别:
中药
- 剂型:
胶囊剂
- 包装:
0.3g*12粒
- 规格:
每粒装0.3g
- 生产地址: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河工业园区泾渭东路18号
- 批准日期:
2015-09-09
- 药品本位码:
86902458000826
国药准字Z19980133
中药
胶囊剂
0.3g*12粒
每粒装0.3g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河工业园区泾渭东路18号
2015-09-09
86902458000826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否
暂定一年半
国产
1.牛黄清热解毒;
2.珍珠清热解毒,消肿生肌,镇心安神;
3.雄黄中含硫化砷,为有良好的解毒之功,体现了中医“以毒攻毒”之意;
4.黄连清热解毒;
5.天花粉清热生津,解毒消痈;
6.贝母化痰;
7.赤芍活血;
8.乳香、没药活血化瘀,消肿生肌;
9.冰片清热消肿止痛;
10.大黄荡涤实热;
11.甘草调和诸药;
诸药合用,共奏清热解毒,活血消肿之功。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清热解毒,活血消肿。用于瀣和疹后余毒未尽,烦躁,口渴,口疮,便秘,疥肿溃烂。
目前尚未检索到不良反应报道。
瀣,疹,便秘,小儿麻疹,疮疡,疥疮,口腔溃疡,口腔溃疡
忌用辛辣、油腻之品。
1.本品为肺胃火盛急喉痹所设。若属肺胃阴虚火旺慢喉痹者不宜应用。
2.本品主治心脾积热之口疮,若阴虚火旺,虚火上炎的口疮不宜应用。
3.本品含有大黄、黄连、牛黄苦寒泻热之品,脾胃虚弱、体质弱者慎服。
4.本品含有雄黄,不宜过量久服。
5.饮食宜清淡,忌用辛辣、油腻之品。
密封。
口服,一次2粒,一日1-2次,3岁以内小儿酌减。外用,敷于患处。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