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达康颗粒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9980083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
- 规格:
每袋装8g
- 生产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路228号
- 批准日期:
2014-10-29
- 药品本位码:
86905478000012
国药准字Z19980083
中药
颗粒剂
-
每袋装8g
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路228号
2014-10-29
86905478000012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否
24个月
国产
孕妇慎用。
本品选用柴胡、枳实、砂仁等以疏肝理气,选用党参、茯苓等以健脾益气,选用当归、白芍等以补肝养血,选用地龙、鳖甲等以化瘀通络,选药精当,配伍合理,特别适用于慢性活动性肝炎和慢性迁延性肝炎,症候特点为疲乏纳差,胁痛腹胀,大便溏薄,胁下痞块,舌质淡或色暗有瘀点,脉弦缓或涩者。现已研究表明,本品的治疗作用可能与调节内分泌,增强免疫功能,促进肝细胞再生,恢复损伤肝组织,改善肝脏的血液循环,改善肝细胞的缺氧状态等有关。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疏肝理脾,化瘀通络;用于肝郁脾虚兼血瘀所致的肋痛腹胀,肋下痞块,疲乏纳差,大便溏薄;慢性乙型肝炎见上述症候者。
偶见服药后腹胀、恶心,停药后症状可消失。
肝郁脾虚,血瘀,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乙型肝炎
尚不明确。
1.孕妇慎用。
2.偶见服药后腹胀、恶心,停药后症状可消失。
遮光,密封保存。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疗程一个月,可连续使用3个疗程。
为黄棕色至棕褐色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