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肺热咳喘颗粒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33152
- 产品类别:
中药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复合膜袋装,每袋3克,每盒8袋。
- 规格:
每袋装4g(相当于饮片10.6g)
- 生产地址:
海口保税区6号厂房西B区
- 批准日期:
2015-09-06
- 药品本位码:
86905754002341
国药准字Z20033152
中药
颗粒剂
复合膜袋装,每袋3克,每盒8袋。
每袋装4g(相当于饮片10.6g)
海口保税区6号厂房西B区
2015-09-06
86905754002341
葫芦娃
OTC甲类
非医保
否
24个月。
国产
尚不明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清热解毒,宣肺止咳,化痰平喘。用于感冒,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肺炎属痰热壅肺证者。
大课剂量服用,可能有轻度胃肠不适反应。
感冒,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肺炎,痰热壅肺,感冒,感冒
尚不明确。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风寒闭肺、内伤久咳者不适用。
5.运动员慎用。
6.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禁用,过敏体质者禁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
YBZ02142003
开水冲服:
1.三周岁以下一次3g,一日3次。
2.三周岁以上一次3g,一日4次。
3.七周岁以上一次6g,一日3次。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
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尚不明确。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