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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

  • 生产企业:

    北京亚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4451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北京

  • 剂型:

    合剂

  • 包装:

    10ml*12支/盒

  • 规格:

    每支装10ml

  • 生产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富康路16号

  • 批准日期:

    2015-08-05

  • 药品本位码:

    86900200000551

  • 【品牌】

    瑞晴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1.小儿脏腑娇嫩,形气未充,卫外功能差,易感受外邪。外邪所袭肌表,必先侵扰肺部,肺失清肃而致咳嗽,小儿系纯阳之体,又风为阳邪,外感后病邪易化热,故小儿咳嗽以热症为最多,该药清宣肺热,止咳平喘而对症治疗。
    2.成分有麻黄、石膏、黄芩、苦杏仁、甘草等组成。方中麻黄宣肺解表、平喘止咳,石膏清肺泄热,生津液,二者相辅相制,一宣一降,一辛一寒,热邪得清,肺气宣发宿降有权,则咳喘有止。
    3.又配苦杏仁助麻黄平喘止咳。
    4.降肺气,黄芩助石膏清肺泄热,泻火解毒,消炎抗菌。板兰根、北豆根、甘草三药清热、解毒又利咽散肿。
    5.诸药合用,达到宣肺气、清肺热、止咳、化痰、平喘之功效。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本品用于小儿外感,邪毒内盛,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尚不明确。

  • 小儿外感,小儿感冒,小儿外感,小儿感冒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置于阴凉干燥处。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岁至二岁一次3-5ml,三岁至五岁一次5-10ml,六岁至十四岁一次10-15ml,一日3次,用时摇匀。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味甘、微苦。

  • 口服,一岁至二岁一次3~5ml,三岁ml五岁5~10ml,六岁至十四岁一次10~15ml,一日3次,用时摇匀。

  • 尚不明确。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