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苏止咳颗粒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0974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12g*12袋/盒。
- 规格:
每袋装12g
- 生产地址:
广东省罗定市双东街道龙宝路188号
- 批准日期:
2015-04-01
- 药品本位码:
86900311000327
国药准字Z44020974
中药
颗粒剂
12g*12袋/盒。
每袋装12g
广东省罗定市双东街道龙宝路188号
2015-04-01
86900311000327
罗定
OTC甲类
医保乙类
否
24个月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尚不明确。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宣肺气,散风寒,镇咳祛痰。本品用于感冒风寒,咳嗽气逆。
尚不明确。
宣肺气,散风寒,镇咳祛痰,感冒风寒,咳嗽气逆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风寒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声重,气急,咳痰稀薄色白,常伴鼻塞,流清涕。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痰由白变黄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
开水冲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本品为淡黄棕色的颗粒;气芳香,味甜、微苦。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