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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咽解毒颗粒

  • 生产企业:

    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3020787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河北石家庄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6g*10袋/盒

  • 规格:

    每袋装6g(无蔗糖,相当于原药材19g)

  • 生产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石栾大街168号

  • 批准日期:

    2015-07-30

  • 药品本位码:

    86902729000753

  • 【品牌】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哺乳期妇女﹑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过量】

    【药物毒理】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 本品用于清肺利咽,解毒退热。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咽痛﹑咽干﹑喉核红肿﹑发热恶寒;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 尚不明确

  • 喉痈,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扁桃体炎,咽炎,扁桃体炎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本品注意事项。1.忌烟酒、辛辣、鱼腥及过咸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4次。

    【性状】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