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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露口服液

  • 生产企业:

    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7542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陕西咸阳

  • 剂型:

    合剂

  • 包装:

    120ml/瓶

  • 规格:

    (1)每瓶装60ml;(2)每瓶装120ml;(3)每瓶装180ml

  • 生产地址:

    陕西省咸阳市步长路16号

  • 批准日期:

    2015-08-28

  • 药品本位码:

    86902537000259;86902537000266;86902537000334

  •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2537000259[每瓶装120ml];86902537000266[每瓶装60ml];86902537000334[每瓶装180ml]

  • 【品牌】

    步长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禁用。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 清热,宣肺,平喘,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内郁化火所致的咳嗽痰多或吐痰不爽,咽喉肿痛,胸满气短,感冒咳嗽及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尚不明确。

  • 感冒,慢性支气管炎,感冒

  •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糖尿病患者禁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ml,一日3次,小儿酌减。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至棕褐色的液体;气香,味甜、微凉略苦。

  • 禁用。

  • 尚不明确。

  •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