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伐斯汀胶囊
- 生产企业:
- 英文名称:
Acrivastine Capsules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406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 剂型:
胶囊剂
- 包装:
8mg*10粒*2板/盒
- 规格:
8mg
- 生产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
- 批准日期:
2018-05-21
- 药品本位码:
86901003000847
Acrivastine Capsules
国药准字H20083406
化学药品
胶囊剂
8mg*10粒*2板/盒
8mg
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
2018-05-21
86901003000847
欣西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否
24个月
国产
没有关于人类妊娠期间服用欣民立影响的资料,与其他药物一样,阿伐斯汀不应在妊娠期间服用,除非对母体的治疗价值远超于对胎儿可能造成的危险。没有资料显示服用阿伐斯汀后在人乳中的浓度。
症状:没有急性过量服用欣民立的病例,二十五位病人每日接受最高至1200毫克阿伐斯汀时,没有或仅有轻微的症状(胃肠道紊乱、头痛和嗜睡)。治疗:症状性和支持性疗法是适合于过量服药的治疗,如病情需要,可进行诱导性呕吐(只限于神志清醒的病人)或胃灌洗,关于用透析方法的效用还没有资料可供参考。
(1)能与组织胺竞争效应细胞上的组织胺h1受体,使组织胺不能同h1受体结合,从而抑制其引起过敏反应。
(2)没有明显的抗胆碱作用,对中枢神经系统的穿透能力低。因此,抗胆碱副作用和对中枢神经系统的副作用小。本品主要以原形经肾排泄。
阿代斯汀从肠道中能被充分吸收,健康成年志愿者服用8毫克后,约1.5小时出现的药物血浆峰浓度约为每毫升150毫微克,血浆半衰期大约为1.5小时。在6天的多剂量研究中没有观察到药物的积聚。
本品适用于过敏性鼻炎﹑过敏性皮肤疾病﹑慢性自发性荨麻疹﹑症状性皮肤划痕症﹑胆碱性荨麻疹﹑自发的后日性寒冷感冒荨麻疹﹑湿疹痕痒。
罕见嗜睡。
皮肤过敏,荨麻疹,皮肤划痕症,慢性荨麻疹,过敏性鼻炎,湿疹,感冒,湿疹痕痒
已知对阿伐斯汀或吡咯吡胺(triprolidine)过敏的病人禁服。肾脏的排泄作用是消除阿伐斯汀的主要途径,在没有关于对肾损害患者使用的研究前,欣民立不被推荐用于明显地有肾功能损害的病人[肌酐清除率每分钟少于50毫升及血清肌酐量每公升多于150微克分子]。
饮酒或服用其它中枢抑制药物时不要从事需保持高警觉性的工作。12岁以下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保存在摄氏25度以下。保持干燥及避光。
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每次8mg,每日2次。
本品为胶囊剂。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