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砂和中丸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1020611
- 产品类别:
中药
- 剂型:
丸剂(水丸)
- 规格:
每500丸重30克
- 生产地址:
禹州市八里营
- 批准日期:
2015-07-09
- 药品本位码:
86903109001100
国药准字Z41020611
中药
丸剂(水丸)
每500丸重30克
禹州市八里营
2015-07-09
86903109001100
OTC甲类
非医保
否
18个月
国产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健脾燥湿,和中消食。用于脾胃不和,不思饮食,胸满腹胀,恶心呕吐,噫气吞酸。
尚不明确。
脾胃不和,功能性消化不良,慢性胃炎,慢性胃炎
孕妇禁用。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胃阴虚者不宜用,其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遮光,密封保存。
每500丸重30克用法如下:口服,一次6~9克,一日2~3次。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