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感宁胶囊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5497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胶囊剂
- 包装:
0.3g。
- 规格:
每粒装0.3g(含对乙酰氨基酚100mg)
- 生产地址:
吉林省通化市新胜北路567号
- 批准日期:
2015-04-28
- 药品本位码:
86903564000236
国药准字Z22025497
中药
胶囊剂
0.3g。
每粒装0.3g(含对乙酰氨基酚100mg)
吉林省通化市新胜北路567号
2015-04-28
86903564000236
OTC甲类
非医保
否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1.本品清热解毒,消炎止痛。
2.本品用于治疗感冒﹑流行感冒﹑咽喉肿痛等。
1.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2.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
3.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感冒,流行感冒,咽喉肿痛,感冒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
(1)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褐色粉末;味微苦。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