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本咳喘片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3020622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 包装:
0.4g*45片/盒
- 规格:
每片重0.4g
- 生产地址:
浙江省仙居县南峰东路8号
- 批准日期:
2015-08-21
- 药品本位码:
86904579000112
国药准字Z33020622
中药
0.4g*45片/盒
每片重0.4g
浙江省仙居县南峰东路8号
2015-08-21
86904579000112
南峰牌
OTC乙类
医保乙类
否
36个月
国产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
1.对免疫系统的作用,患者服药1个疗程后痰溶菌酶、血浆免疫球蛋白、血淋巴细胞转化率均明显增高,与服药前比较有统计学意义(P<0.05)。
2.提高缺氧耐力,本品有增强小鼠体力,延长其热运动能力,提高密闭缺氧耐力的作用。
3.抑制支气管分泌作用,对SO2刺激所致的大白鼠支气管粘液腺的增加有抑制作用。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本品用于益气固表,健脾补肾。用于脾虚痰盛、肾气不固所致的咳嗽、痰多、喘息气促、动则喘剧;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尚不明确。
慢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6.本品仅用于慢性支气管炎缓解期,发作期不宜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味甜、微酸、微苦、涩。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尚不明确。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