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参五味子颗粒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2529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5g*8袋/盒
- 规格:
每袋重5g、10g
- 生产地址:
吉林省四平经济开发区一正路1号
- 批准日期:
2015-03-23
- 药品本位码:
86903494000627;86903494000610
-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3494000627[每袋重10g];86903494000610[每袋重5g]
国药准字Z22022529
中药
颗粒剂
5g*8袋/盒
每袋重5g、10g
吉林省四平经济开发区一正路1号
2015-03-23
86903494000627;86903494000610
86903494000627[每袋重10g];86903494000610[每袋重5g]
处方药
非医保
否
24个月
国产
本品益气敛阴,安神镇静。用于病后体虚,神经衰弱。
尚不明确。
神经衰弱,神经衰弱
尚不明确。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4.本品宜饭前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闭
口服,一次5克,一日2次。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