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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本咳喘片

  • 生产企业: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2020851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江苏南通

  • 剂型:

    片剂

  • 包装:

    0.4g*45片/盒

  • 规格:

    每片重0.4克

  • 生产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港闸经济开发区兴泰路9号

  • 批准日期:

    2015-06-12

  • 药品本位码:

    86901622000273

  • 【品牌】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过量】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

    【药物毒理】

    1.对免疫系统的作用,患者服药1个疗程后痰溶菌酶、血浆免疫球蛋白、血淋巴细胞转化率均明显增高,与服药前比较有统计学意义(P<0.05)。
    2.提高缺氧耐力,本品有增强小鼠体力,延长其热运动能力,提高密闭缺氧耐力的作用。
    3.抑制支气管分泌作用,对SO2刺激所致的大白鼠支气管粘液腺的增加有抑制作用。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本品用于益气固表,健脾补肾。用于脾虚痰盛、肾气不固所致的咳嗽、痰多、喘息气促、动则喘剧;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尚不明确。

  • 慢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6.本品仅用于慢性支气管炎缓解期,发作期不宜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性状】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