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风停片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0760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片剂(薄膜衣)
- 包装:
0.36g*24片/盒
- 规格:
每片重0.36g
- 生产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天祥北大道989号
- 批准日期:
2016-05-12
- 药品本位码:
86905315000366
国药准字Z20050760
中药
片剂(薄膜衣)
0.36g*24片/盒
每片重0.36g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天祥北大道989号
2016-05-12
86905315000366
聚仁堂
OTC甲类
非医保
否
24个月。
国产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发散风寒。用于外感风寒,恶寒发热,头痛,鼻塞,鼻流清涕,肢体酸重,喉痒咳嗽,咳嗽痰清稀,舌质淡红,苔薄白,脉浮紧;及上呼吸道感染,感冒鼻炎等见上述症候者。
尚不明确。
外感风寒,咳嗽,上呼吸道感染,感冒,鼻炎,呼吸道感染,流行性感冒,鼻炎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明显,汗出,口渴,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运动员慎用。
5.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7.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闭保存。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YBZ28132005-2009Z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