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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营养混悬剂

  • 生产企业:

    上海宝龙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1022539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上海

  • 剂型:

    口服混悬剂

  • 包装:

    62.5g*4袋/盒

  • 规格:

    复方

  • 生产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天辰路358号

  • 批准日期:

    2015-07-13

  • 药品本位码:

    86900632000518

  • 【品牌】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与大剂量维生素A的营养物质同时用于孕妇时应慎重,维生素A剂量不应超过10000IU/天。

    【药物过量】

    【药物毒理】

    营养药,本品含有人体必需氨基酸,部分短肽、葡萄糖、维生素及无机盐等。能改善人体的营养状况,有利于纠正正氮平衡,提高血浆蛋白量,增进机体免疫功能,促进疾病康复。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本品可直接被胃肠吸收。

  • 用于严重创伤,消耗性疾病或手术后营养不足的补充以及肿瘤放疗或化疗的支持治疗。

  • 偶尔发生恶心、呕吐、腹涨、腹泻等胃肠道反应。

  • 营养不良,营养不良

  • 1.三个月以下婴儿、不适于用肠内营养的疾病以及有严重消化道和吸收功能障碍的疾病禁用。
    2.糖尿病,高剂量类固醇类药物治疗与其他糖代谢异常者慎用。

  • 1.与香豆素衍生物合用时,可影响本品中维生素K、维生素A的含量。
    2.避免同时使用抗酸剂,明显的沉淀物会导致营养物质滞留胃内。
    3.本品与大剂量维生素A的营养物质同时用于孕妇时应慎重,维生素A剂量不应超过10000IU/天。
    4.配制后应在冰箱存放,当日用完。

  • 【贮藏】

    密封,阴凉处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鼻饲或胃管滴入,第一天用量500~1000ml,以后逐渐增加或遵医嘱。

    【性状】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