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柴胡饮颗粒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2020362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铝塑复合袋。每袋装3克,每盒装10袋。
- 规格:
每袋装3克(无蔗糖)
- 生产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港闸经济开发区兴泰路9号
- 批准日期:
2015-06-12
- 药品本位码:
86901622002116
国药准字Z32020362
中药
颗粒剂
铝塑复合袋。每袋装3克,每盒装10袋。
每袋装3克(无蔗糖)
江苏省南通市港闸经济开发区兴泰路9号
2015-06-12
86901622002116
OTC乙类
医保甲类
否
36个月
国产
孕妇禁用。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本品用于表散风寒,解热止痛。用于外感风寒初起:发热恶寒,无汗,头痛,鼻塞,喷嚏,咽痒咳嗽,四肢酸痛。及流行性感冒初起﹑轻度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症候者。
尚不明确。
流行性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头痛,感冒,初起流行性感冒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保存。
开水冲服,一次10克(1袋),一日3次。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