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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沥合剂

  • 生产企业:

    杭州华东医药集团康润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7676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浙江

  • 剂型:

    合剂

  • 规格:

    每瓶装15毫升;20毫升;30毫升;100毫升

  • 生产地址:

    浙江省安吉县孝丰镇城东路24号

  • 批准日期:

    2015-05-12

  • 药品本位码:

    86904482000384;86904482000032;86904482000087;86904482000094

  •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4482000384[每瓶装15毫升];86904482000032[每瓶装100毫升];86904482000087[每瓶装20毫升];86904482000094[每瓶装30毫升]

  • 【品牌】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药物过量】

    【药物毒理】

    含多种氨基酸及无机元素,具有祛痰、镇咳、平喘、解热、抗炎的作用。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痰热咳嗽,咽痛,痰黄粘稠,口舌干燥,气促胸闷。

  • 尚不明确。

  • 痰热咳嗽,上呼吸道感染,夏季感冒风热,痰热咳嗽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闭保存。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2次。

    【性状】

  •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