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酚麻美敏混悬液

  • 生产企业: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商品名:

    泰诺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1694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上海

  • 剂型:

    口服混悬剂

  • 包装:

    100mL/瓶。

  • 规格:

    每毫升含对乙酰氨基酚32mg与盐酸伪麻黄碱3mg与氢溴酸右美沙芬1mg与马来酸氯苯那敏0.2mg

  • 生产地址:

    上海市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绿春路139号

  • 批准日期:

    2014-12-11

  • 药品本位码:

    86900734000041

  • 【品牌】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前请向医师咨询。

    【药物过量】

    【药物毒理】

    本复方由对乙酰氨基酚、盐酸伪麻黄碱、氢溴酸右美沙芬和马来酸氯苯那敏组成。对乙酰氨基酚为解热镇痛药,作用机理主要为抑制前列腺素合成;盐酸伪麻黄碱为拟肾上腺素药,可收缩鼻粘膜血管,减轻鼻塞、流涕症状;氢溴酸右美沙芬为镇咳药,通过抑制延髓咳嗽中枢而产生作用;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可消除或减轻感冒的流泪、喷嚏和流涕症状。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 本品用于小儿,可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喷嚏﹑流涕﹑鼻寒﹑咳嗽﹑咽痛等症状。

  • 偶有轻度嗜睡,多汗﹑头昏﹑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和食欲不振,皮疹等,可自行恢复。可能引起嗜睡。可能引起兴奋,特别是对儿童。

  • 小儿感冒,小儿流行性感冒,小儿发烧,小儿发烧

  • 本品过敏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 1.服药3天后持续发热,应查找原因和给予适当处理。2.有高血压﹑糖尿病﹑精神抑郁症﹑心脏病﹑甲亢症﹑青光眼﹑哮喘患者以及对麻黄碱药理作用敏感不宜服用本药。3.伴有多痰的咳嗽,由哮喘引起的慢性咳嗽患者慎用。4.如出现新的症状或出现充血﹑肿胀时,应查找原因和给予适当处理。5.不得与其他含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同时使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本品配有儿童安全盖,打开方式见说明书附图。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运动员慎用。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2.若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1.2-3岁(12-14kg):2.5-3.5mL/次。2.4-6岁(15-20kg):4-4.5mL/次。3.7-9岁(22-26kg):6mL/次。4.10-12岁(28-32kg):8mL/次。若症状不缓解,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性状】

    本品为红色的、香橙味的混悬液体。

  • 2岁以下儿童慎用。

  •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同用,可增加肾毒性的危险。2.正在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用于抑郁症等精神疾病,或帕金森病),或在停药后二周内,请不要使用本品。如果不能确定患儿服的药中是否含有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服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3.本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或解痉药,酚妥拉明,洋地黄苷类并用。4.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者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