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左氧氟沙星分散片
- 生产企业:
- 英文名称:
Levofloxacin Hydrochloride Dispersible Tablets
- 商品名:
泉盈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0375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剂型:
- 包装:
0.1g*6片
- 规格:
0.1g(以左氧氟沙星计)
- 生产地址:
济南市南辛庄南街18号
- 批准日期:
2015-03-20
- 药品本位码:
86904105000937
Levofloxacin Hydrochloride Dispersible Tablets
泉盈
国药准字H20000375
化学药品
0.1g*6片
0.1g(以左氧氟沙星计)
济南市南辛庄南街18号
2015-03-20
86904105000937
罗特药
处方药
医保甲类
否
24个月
国产
动物实验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进行的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1.在小鼠中静脉注射剂量855mg/kg和在大鼠中口服或皮下注射剂量约为2618mg/kg时发现有明显的致死性,在小鼠中见到过惊厥和抑郁。
2.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都未能有效地清除血清中的克林霉素。
1.药理作用:体外试验表明,克林霉素对以下微生物有活性:
(1)需氧革兰阳性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均包括产青霉素酶和不产青霉素酶的菌株)﹑链球菌(粪肠道球菌除外)﹑肺炎球菌。
(2)厌氧革兰阴性杆菌属:拟杆菌属(含脆弱拟杆菌群和产黑素拟杆菌群)和梭杆菌。
(3)厌氧革兰阳性不产芽孢杆菌属:丙酸杆菌属﹑真细菌属和放线菌属。
(4)厌氧和微需氧的革兰阳性杆菌属:消化球菌属﹑微需氧链球菌和消化链球菌属。
2.遗传毒性:Ames沙门菌属回复突变试验和大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3.生殖毒性:大鼠经口给予本品剂量为300mg/kg,未见对动物的交配和生育力有影响。大鼠和小鼠分别经口给予克林霉素剂量高达600mg/kg或皮下注射剂量为250mg/kg,结果未见有致畸胎作用。然而,尚无在妊娠妇女上进行充分和严格的临床研究,动物的生殖研究并不能完全预测人类的反应。
4.致癌性:在动物上尚未进行长期致癌潜在性的研究。
口服后吸收完全,单剂量口服0.2g后,血药峰浓度(Cmax)约为1.6mg/L,达峰时间(Tmax)约为1小时。血消除半衰期(t1/2β)约为6小时。蛋白结合率约为30%~40%。本品吸收后广泛分布至各组织、体液,在扁桃体、前列腺组织、痰液、泪液、妇女生殖道组织、皮肤和唾液等组织和体液中的浓度与血药浓度之比约在1.1~2.1之间。本品主要以原形自肾排泄,在体内代谢甚少。口服48小时内尿中排出量约为给药量的80%~90%。本品以原形自粪便中排出少量,给药后72小时内累积排出量少于给药量的4%。
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
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
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
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
4.伤寒。
5.骨和关节感染。
6.皮肤软组织感染。
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1.胃肠道反应: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较少见。
4.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静脉炎。
(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5)关节疼痛。
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咽喉炎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过敏的患者禁用。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2.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3.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4.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或其他过敏症状需停药。
5.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6.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7.偶有用药后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如有上述症状发生,须立即停药,直至症状消失。
遮光,密封保存。
国家药品标准WS1-(X-186)-2003Z
口服。成人常用量:
1.支气管感染、肺部感染:一次2片,一日2次,或一次1片,一日3次,疗程7~14日。
2.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1片,一日2次,疗程5~7日;
3.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2片,一日2次,或一次1片,一日3次,疗程为10~14日。
4.细菌性前列腺炎:一次2片,一日2次,疗程为6周。成人常用量为一日3~4片,分2~3次服用,如感染较重或感染病原体敏感性较差者,如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细菌感染的治疗剂量也可增至一日6片,分3次服。
本品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片。
本品在婴幼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定。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致关节病变。因此不宜用于18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
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部分经肾排出,需减量应用。
1.尿碱化剂可减低本品在尿中的溶解度,导致结晶尿和肾毒性。
2.喹诺酮类抗菌药与茶碱类合用时可能由于与细胞色素P4.0结合部位的竞争性抑制,导致茶碱类的肝消除明显减少,血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长,血药浓度升高,出现茶碱中毒症状,如恶心﹑呕吐﹑震颤﹑不安﹑激动﹑抽搐﹑心悸等。本品对茶碱的代谢虽影响较小,但合用明仍应测定茶碱类血药浓度和调整剂量。
3.本品与环孢素合用,可使环孢素的血药浓度升高,必须监测环孢素血浓度,并调整剂量。
4.本品与抗凝药华法林合用时虽对后者的抗凝作用增强较小,但合用时也应严密监测患者的凝血酶原时间。
5.丙磺舒可减少本品自肾小管分泌约50%,合用时可因本品血浓度增高而产生毒性。
6.本品可干扰咖啡因的代谢,从而导致咖啡因消除减少,血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长,并可能产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
7.含铝﹑镁的制酸药﹑铁剂均可减少本品的口服吸收,不宜合用。
8.本品与非甾体类抗炎药芬布芬合用时,偶有抽搐发生,因此不宜与芬布芬合用。
9.本品与口服降血糖药合用可能引起血糖失调,因此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糖浓度,一旦发现低血糖时应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适当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