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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胰利胆颗粒

  • 生产企业:

    抚松县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2250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吉林吉林

  • 剂型:

    颗粒剂

  • 规格:

    每袋装10g(含糖型);每袋装4g(相当于饮片19.6g)

  • 生产地址:

    吉林抚松工业园区兴业大街751号

  • 批准日期:

    2015-04-27

  • 药品本位码:

    86903344000104;86903344000166

  •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3344000104[每袋装4g(相当于饮片19.6g)];86903344000166[每袋装10g(含糖型) ]

  • 【品牌】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药物过量】

    【药物毒理】

    1.金钱草清热利湿,利胆退黄为主药;
    2.龙胆草大苦大寒,清热燥湿,既能清下焦湿热,又能泻肝胆实火,黄芩清热燥湿,泻火解毒,柴胡舒肝利胆,大黄苦寒沉降,荡涤胃肠,峻下实热,攻积导滞,泻热通便,导湿热外出,化痰降浊,滑石甘淡性滑,渗湿利窍,性寒质重,清热降泄,共为辅药;
    3.莪术破气消积,木香疏肝胆,破气滞,散结止痛,二药为佐药。
    全方合用,共奏清热利湿,利胆退黄,舒肝理气之功。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行气解郁、活血止痛,舒肝利胆,解毒通便。用于急性胰腺炎,急性胃炎等症。

  • 尚不明确。

  • 急性胰腺炎,急性胃炎,胃炎,胰腺炎,胃炎

  • 忌辛辣、鱼腥食物。

  • 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慎用。  
    3.服药七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贮藏】

    密封,阴凉干燥处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3次。

    【性状】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