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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胶囊

  • 生产企业:

    成都康弘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9991047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四川成都

  • 剂型:

    胶囊剂

  • 包装:

    0.5g*30粒/瓶

  • 规格:

    每粒装0.5g

  • 生产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大件路东升段68号

  • 批准日期:

    2014-08-13

  • 药品本位码:

    86902041000080

  • 【品牌】

    康弘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 本品用于清热燥湿,泻火解毒。用于热毒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热毒,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大便秘结,上呼吸道感染,咽喉肿痛

  • 尚不明确。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小儿、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贮藏】

    密封保存。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黄色至黄棕色的粉末。

  • 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