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胶囊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9991047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胶囊剂
- 包装:
0.5g*30粒/瓶
- 规格:
每粒装0.5g
- 生产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大件路东升段68号
- 批准日期:
2014-08-13
- 药品本位码:
86902041000080
国药准字Z19991047
中药
胶囊剂
0.5g*30粒/瓶
每粒装0.5g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大件路东升段68号
2014-08-13
86902041000080
康弘
OTC甲类
医保乙类
否
24个月
国产
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本品用于清热燥湿,泻火解毒。用于热毒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热毒,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大便秘结,上呼吸道感染,咽喉肿痛
尚不明确。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小儿、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密封保存。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黄色至黄棕色的粉末。
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