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花定喘丸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1545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丸剂(大蜜丸)
- 包装:
盒装,每盒每丸重9g
- 规格:
每丸重9g
- 生产地址:
广东省潮州市西荣路40号;汕头市揭阳路28号
- 批准日期:
2015-05-29
- 药品本位码:
86900288000047
国药准字Z44021545
中药
丸剂(大蜜丸)
盒装,每盒每丸重9g
每丸重9g
广东省潮州市西荣路40号;汕头市揭阳路28号
2015-05-29
86900288000047
OTC甲类
非医保
否
24个月
国产
孕妇慎用
本品清热化痰,止嗽定喘。用于痰热咳喘,胸满不畅,咽干口渴。
尚不明确。
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痰热咳喘
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儿童、孕妇、体质虚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痰热咳喘,其表现为气粗息涌,喉中痰鸣如吼,咯吐不利,口渴喜饮。3.哮喘急性发作,伴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者,或是喘息明显,表现为端坐呼吸者,或是哮病持续状态等均应去医院诊治。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是喘促气急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7.儿童﹑孕妇﹑体质虚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闭,防潮。.
(WS3-B-0062-89)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儿童慎用
体质虚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