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芎茶调颗粒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2020173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7.8g*10袋/盒
- 规格:
每袋装4克
- 生产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23号
- 批准日期:
2015-04-27
- 药品本位码:
86905541000048
国药准字Z52020173
中药
颗粒剂
7.8g*10袋/盒
每袋装4克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23号
2015-04-27
86905541000048
威门
OTC甲类
医保甲类
否
24个月
国产
孕妇忌服。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本品具有抗血小板凝聚,缓解小血管痉挛,改善心脑组织供血供氧,从而达到活血化瘀,活络通脉,疏风止痛之功效。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疏风止痛。用于风邪头痛,或有恶寒、发热、鼻塞。
尚不明确。
风邪,头痛,恶寒,发热,鼻塞,风邪头痛
1.孕妇忌服。
2.出血性脑病患者禁服。
1.本药以治疗外感风邪引起的感冒头痛效果较好,也用于经过明确诊断的偏头痛、神经性头痛或外伤后遗症所致的头痛等。
2.久痛气虚、血虚,或因肝肾不足,阳气亢盛之头痛不宜应用。
3.素有较严重慢性病史者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4.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病情加重者,应向医生咨询。
6.除非在医生指导下,否则不得超过推荐剂量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
饭后用温开水或浓茶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