酮洛芬肠溶胶囊
- 生产企业:
- 英文名称:
Ketoprofen Enteric-coated Capsules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2021931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 剂型:
胶囊剂
- 包装:
12粒*1板/盒
- 规格:
25mg
- 生产地址:
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园1号(经济开发区)
- 批准日期:
2015-04-21
- 药品本位码:
86903364000535
Ketoprofen Enteric-coated Capsules
国药准字H22021931
化学药品
胶囊剂
12粒*1板/盒
25mg
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园1号(经济开发区)
2015-04-21
86903364000535
修正
处方药
非医保
否
24个月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
尚不明确。
本品为芳香基丙酸衍生物,属非甾体抗炎镇痛药。本品除抑制环氧合酶外尚有一定抑制脂氧酶及减少缓激肽的作用,从而减轻炎症损伤部位疼痛感觉。因缓激肽与前列腺素一起可引起疼痛。缓激肽还可引起子宫收缩,故本品用于痛经,主要是通过抑制缓激肽,从而抑制子宫收缩和镇痛而起到疗效。本品尚有一定的中枢性镇痛作用。急性毒性试验结果:大鼠经口LD50为101mg/kg。
口服易吸收。与食物、奶类同服时吸收减慢,但吸收仍较完全。一次给药后约0.5~2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9%(老年人可较低)。T1/2为1.6~4小时(平均3小时),60%于24小时内自尿中排出,主要以葡萄糖醛酸结合物形式排出,以原形物排出可达10%。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者其清除率下降22%~50%。酮洛芬肠溶胶囊
本品用于各种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骨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性关节炎等的关节痛、肿以及各种疼痛,如痛经、牙痛、手术后痛、癌性疼痛等。
1.胃肠道反应较常见,如胃部疼痛或不适、胀气、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泻、便秘等,严重者可出现上消化道溃疡、出血及穿孔。
2.过敏反应:过敏性皮炎、皮肤瘙痒、剥脱性皮炎、喉头水肿、支气管痉挛(过敏性)等。
3.眼:视力模糊、视网膜出血。
4.心血管系统:心律不齐、血压升高、心悸。
5.中枢神经系统:头晕、头痛、耳鸣、听力下降、精神紧张、精神抑郁、幻觉、嗜睡、四肢麻木等。
6.肝肾:肝损害、肾功能下降、间质性肾炎、肾病。
7.血液系统:鼻衄、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溶血性贫血等。
8.其他:水潴留(体重增加快、尿量减少、面部水肿等)、口腔炎、多汗等。
痛经,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痛风,痛经
1.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过敏者。
2.有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者。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
2.有下列情况者应慎用、(1)哮喘,用药后可加重。(2)心功能不全、高血压、肾功能不全、肝硬化患者,用药后可加重水钠潴留,甚至导致心、肝、肾功能衰竭。(3)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障碍及血小板功能异常),用药后出血时间延长,出血倾向加重。(4)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者,应用本品时易出现胃肠道副作用,包括产生新的溃疡。
3.本品为治疗关节炎的对症药物,用药数天至1周见效,达最大疗效需连续用药2~3周。必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
4.肾功能不全者应酌情减量。
5.为了减少对胃肠道刺激,可与食物同服或饭后服用。对急需止痛患者,可于进食前30分钟或进食后2小时服药。
6.长期用药时应定期随诊,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一旦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精神异常、血象异常及过敏反应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就诊。
7.对实验室检查的干扰、(1)由于本品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3~4秒。(2)本品可使血钠浓度降低,血红蛋白及红细胞压积降低。(3)本品可致血清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及转氨酶升高。(4)由于本品在尿中代谢产物的干扰,可影响尿17一羟皮质类固醇(17-OHCS)的测定结果。
密封,防潮。
口服成人常用量:1.抗风湿,一次50mg,一日3~4次。最大用量一天200mg。2.治疗痛经,一次50mg,每6~8小时1次,必要时可增至每次75mg。为避免对胃肠道刺激,应饭后服用,整个胶囊吞服。
本品为肠溶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尚不明确。
老年人应用本品时血浆蛋白结合率及药物排出速度可减低,导致血药浓度升高及半衰期延长,因而需注意剂量调整。尤其大于70岁者,开始可用半量,如无效且耐受好,可逐渐增加至常用量,但应密切监护。
1.饮酒或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同用时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及出血倾向。长期与对乙酰氨基酚同用时可增加对肾脏的毒副作用。
2.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及血小板聚集抑制药同用时有增加出血的危险。
3.与呋塞米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
4.与维拉帕米﹑硝苯地平同用时,本品的血药浓度增高。
5.本品可增高地高辛的血药浓度,同用时须注意调整地高辛的剂量。
6.本品可增强口服抗糖尿病药的作用。
7.本品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可影响后者的降压效果。
8.本品不应与丙磺舒同用,因后者可明显降低本品肾脏清除率(降低66%)和蛋白结合率(降低28%),导致血药浓度增高,而有引起中毒的危险。
9.本品可降低甲氨蝶呤的排泄,增高其血药浓度,甚至可达中毒水平,故本品不应与中或大剂量甲氨蝶呤疗法同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