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味乳鹏丸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3304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 包装:
24丸
- 规格:
每10丸重3g
- 生产地址:
西藏拉萨市堆龙德庆县乃琼镇雄巴拉曲
- 批准日期:
2015-10-28
- 药品本位码:
86905750000099
国药准字Z20023304
中药
24丸
每10丸重3g
西藏拉萨市堆龙德庆县乃琼镇雄巴拉曲
2015-10-28
86905750000099
神水藏药
处方药
非医保
否
24个月
国产
孕妇禁用。
尚不明确。
1.溶解结石:十五味乳鹏丸中的肽核酸可分解沉积的尿酸钠盐,将长期沉积在体内各部位的痛风石分解为可溶性钠盐,疏通尿酸过滤通道,并且可将多余的嘌呤核苷酸分解成二氧化碳和水,防止再次沉积,清除并发症。
2.调节尿酸:十五味乳鹏丸中的肽核酸,进入人体后,补充肝脏内的转移酶,纠正嘌呤代谢紊乱,快速分解血液中的尿酸,平衡血液尿酸浓度。
3.快速消炎:十五味乳鹏丸中的肽核酸平衡血尿酸后,药物中有效成分可改善病灶处炎症,机体微循环逐步恢复,血流加快,使尿酸盐不易沉积,达到消炎的目的。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消炎止痛,干黄水。用于关节红肿疼痛,发痒,痛风,黄水积聚。
尚不明确。
痛风,黄水积聚,关节炎,关节炎
孕妇禁用。
1.部分患者如出现心悸,胸闷,四肢麻木,口唇发麻,恶心等症状者,应减量或停用。
2.运动员慎用。
3.孕妇禁用。
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不超过20℃)保存。
ws-582(z-127)-2002
一次2~4丸,一日2次。
本品为棕褐色水丸,气微香,味苦。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