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片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61021021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 包装:
盒装,每盒45片*200盒/件
- 规格:
----
- 生产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宝平路14公里处
- 批准日期:
2015-08-27
- 药品本位码:
86902410001151
国药准字Z61021021
中药
盒装,每盒45片*200盒/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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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宝鸡市宝平路14公里处
2015-08-27
86902410001151
处方药
医保甲类
否
24个月
国产
孕妇忌服。
尚不明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恶心,呕吐。
热毒壅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流感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忌服。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5.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6.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
口服,一日3次,一次2-4片。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